长春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续期怎么办理,延续申请条件及流程指南

更新时间:2024-12-09 12:12 | 发布时间:1月前 | 文章栏目:影视资质

  长春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续办,是确保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单位合法持续运营的重要环节。

  在长春市,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续办是确保企业合法持续运营的重要环节。持有该许可证的企业,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需按规定向有关部门提交续办申请。

  续办过程中,企业需提供近期的经营情况报告、财务报表等材料,以证明其仍具备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的资质和条件。审核通过后,企业将获得新的许可证,继续合法开展业务。

  续办工作的及时完成,有助于保障企业的正常运营,同时也维护了长春市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市场的秩序。

       长春市辖7个区、3个县级市、1个县(南关区、朝阳区、宽城区、二道区、绿园区、双阳区、九台区、公主岭市、榆树市、德惠市、农安县),其中包括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等4个国家级开发区,1个生态旅游度假区-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代管1个国家级新区,即长春新区。均可办理。

长春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续期怎么办理,延续申请条件及流程指南

  一、长春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续办对象

  本市《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的持证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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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长春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审核内容

  (一)执行广播电视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情况。

  (二)节目制作、代理、交易、出口等制作经营业绩情况。

  (三)国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企业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宣传部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印发〈国有影视企业社会效益评价考核试行办法〉的通知》(广电发〔2019〕107号)的情况。

  (四)根据法律法规需要审核的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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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长春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审核标准

  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严格按照《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要求,注重审核持证机构的社会效益和节目制作经营情况,坚持“质量优先、兼顾产量”的原则,对持证机构逐一做出是否予以续办的决定。

  对符合《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持证各项条件,执行各项广播电视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情况良好,有制作经营业绩、未发现违规行为的持证机构予以续办有效期为2年《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企业哪些业务要办理许可证

  四、长春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延续办理流程

  1. 延续《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2.业绩证明材料(《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持证机构业绩表)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长春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延续办理方式

  1、线上办理

  2、窗口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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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上所述,本篇内容介绍了长春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续办,续期,延续怎么办理?的文章。如果您还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办理的其他问题或想办理,请点击文章尾部或右侧“在线客服”与我们联系。也可以拨打我们的电话13391522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