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入口,建筑企业查询方法

更新时间:2024-05-02 07:41 | 发布时间:1星期前 | 文章栏目:建筑资质

  一、关于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住房城乡建设厅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川编发〔2019〕65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川办发〔2010〕33号),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职能如下。

  一、职责调整

  (一)划出及保留的职责

  1.将城乡规划管理职责和农房产权产籍管理职责划给自然资源厅,保留指导城市勘察、市政工程测量和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保护审核报批、保护和监督管理职责。

  2.将风景名胜区和自然遗产管理职责划给省林草局。

  3.将指导村庄人居环境的改善工作职责划给农业农村厅。

  (二)划入的职责

  原公安消防部门承担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相关职责。

  (三)事业单位承担行政职能划转机关

  1.将省散装水泥办公室承担的全省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的监督管理职责划归厅机关。

  2.将省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中心承担的指导全省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工作职责划归机关。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定住房保障、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房屋装饰装修业、住宅与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和市政公用事业的有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二)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拟订全省住房及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拟订廉租住房规划及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国家、省有关廉租住房资金安排并监督地方组织实施。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三)承担建立本省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组织实施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全国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定额,组织制定工程建设的地方标准,组织制定和发布全省统一定额,拟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四)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政策并监督执行,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提出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制定房地产开发、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危房鉴定、白蚁防治、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拆迁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五)承担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责任。指导全省建筑活动,拟订工程建设、建筑业及装饰装修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实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拟订建设工程施工、监理以及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参与重大建设项目稽察特派员制度的有关工作。

  (六)承担监督管理勘察设计咨询市场秩序和勘察设计咨询质量的责任。拟订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和技术政策、规章制度并指导实施。指导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抗震技术地方规范和标准图集,组织开展城市建筑物抗震性能普查、鉴定加固和改造工作,指导村镇和农村建设抗震工作,指导和组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指导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

  (七)承担指导城镇建设管理的责任。拟订城镇建设的政策、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城镇供水、节水、排水、燃气、污水和垃圾处理等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管理,指导城镇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指导城镇防汛排涝工作,指导城镇建设档案管理工作。

  (八)承担规范和指导村镇建设的责任。拟订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和危房改造,指导和组织各类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受灾村镇及国家大型重点建设项目地区村镇迁建、重建和管理工作。

  (九)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保护审核报批、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城乡园林绿化工作。指导公园城市建设。

  (十)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减排。组织实施重点科技项目的研究开发及成果转化工作,承担推进墙体材料革新的责任。负责组织实施散装水泥的推广工作。

  (十一)承担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住房公积金政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和监督制度,监督全省住房公积金和其他住房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管理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

  (十二)承担贯彻执行省级政府非经营性投资项目“代建制”的责任。指导监督全省政府非经营性投资项目“代建制”的推行。

  (十三)制订建设行业人才培养和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建设行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和执业资格管理工作。指导监督省级建设民间组织的工作。负责指导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的信访工作,督查督办重大信访案件。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十四)承担省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五)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名称: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办公地址: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36号

  办公时间: 8:30-12:00,14:0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邮编:610041

  办公电话:028-85568174

  传真:028-85568193

  通信地址: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36号

  邮政编码:610041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

  二、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

  http://jst.sc.gov.cn/

  三、住建委官网包括哪些内容?

  1、政务公开

  1)机构职能

  2)人事信息

  3)法规文件

  4)政策解读

  5)新闻发布

  6)政务动态

  7)规划总结

  8)实事折子绩效

  9)财政信息

  10)专题专栏

  11)数据统计

  2、政务服务

  1)人员资格审查

  2)房屋管理

  3)企业管理

  4)工程建设管理

  3、政民互动

  1)意见征集

  2)答疑解惑

  3)问题解答

大通天成简介

  四、住建委是干什么的?

  住建委通常是指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它是负责住房与城乡建设规划管理的政府部门。住建委的职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并进行相关的立法工作。

  2、负责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工作,包括住房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以及住房保障对象的管理。

  3、负责推进住房制度改革,包括住房供应、住房价格、住房分配等方面的政策和措施。

  4、负责工程建设管理和建筑市场的监督管理,包括重点项目工程的协调、监管以及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和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

  5、负责建筑行业的监督管理,包括建筑市场秩序的维护、建筑活动的指导和监管,以及对建筑企业的资质管理。

  6、负责房地产市场的监督管理,包括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交易市场的秩序维护,以及房地产中介服务和房地产价格的监督管理。

  7、负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的管理,包括城市道路、桥梁、供水、供热、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8、负责勘察设计行业的监督管理,包括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和抗震设防的监督管理。

  9、负责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工作,以及其他与住房建设和管理相关的社会服务工作。

  10、住建委还涉及城市规划、市政公用事业、公用设施建设与管理、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等多方面的内容。它旨在通过上述职能促进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和发展,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居住条件。

  五、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36号

  办公时间: 8:30-12:00,14:0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邮编:610041

  办公电话:028-85568174

  传真:028-85568193

  通信地址: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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