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药品医疗器械网络信息服务备案办理手册,最新申请条件 材料 流程介绍

更新时间:2026-07-12 20:39 | 发布时间:1月前 | 文章栏目:医药资质

  长春药品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办理,是本文主要内容。依托长春生物医药与大健康产业持续扩容,本地药企、连锁药房、健康科技企业普遍搭建官网、小程序与科普平台,上线药械产品科普、用药指导等内容,依照现行监管条例,须完成药品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备案由吉林省药监局统一受理审核。该备案自新规落地后由审批转为备案制,企业以网站或应用为独立单元申报,硬性要求企业为内资法人,配齐两名持证药学或医疗器械专职技术人员,配套信息审核、数据留存、内容溯源全套内控文件。申报需同步提交域名备案、场地证明、人员社保及合规管理制度,长春药监常态化开展线上内容巡检,无备案擅自发布药械资讯会面临内容下架与行政处罚。多数中小医药企业缺少文书编制与申报经验,自主提交常因人员资质、制度条款不合规被驳回,备案现已成为本地医药类线上平台合规运营的基础条件。

  一、网站销售药品分为两种情况

  一种是入驻型,像入驻东京、淘宝、天猫、拼嘻嘻等电商平台,需要申请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

  另一种是自建型,公司自己建网站卖药,不仅需要申请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还需要申请药品网络经营备案,有了这两个证件,才可以在自己建的网站上售卖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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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长春药品、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审批”改为备案管理政策解读

  2024年12月13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797号)发布,决定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放射性药品管理办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部分条款。

  为做好上述行政法规修改后相关工作衔接落实,按照国务院深化“证照分离”改革精神,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自2025年1月20日起,取消“药品批发企业筹建审批”“药品零售企业筹建审批”“医疗机构使用放射性药品(一、二类)许可”等3项审批事项,将“药品、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审批”改为备案管理,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上述行政许可事项不再实施审批管理,已受理申请的依法终止审批程序。

  取消审批前已取得《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的,证书有效期满后继续开展药品、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按程序备案。

  三、长春药品、医疗器械网络信息服务备案资质申请条件

  根据《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申请《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提供者应当为依法设立的企事业单位或者其它组织

  2.具有与开展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活动相适应的人员、设施及相关制度

  3.有两名以上熟悉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法律、法规和药品、医疗器械知识,或者依法经资格认定的药学、医疗器械技术人员

药品、医疗器械网络信息服务备案

  四、长春药品、医疗器械网络信息服务备案备案流程

  1.确定备案性质:根据自身业务类型,确定是进行经营性备案还是非经营性备案。

  2.准备备案材料:一般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药品、医疗器械网络信息服务备案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网站域名证书;

  (4)网站服务器托管或租赁合同;

  (5)网站负责人身份证及学历证明;

  (6)药品信息审核员身份证及学历 / 专业技术资格证明。

  3.提交备案申请:向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备案申请及相关材料。

  4.审核与备案:监管部门对提交的备案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予以备案,并发放备案凭证。

       五、长春办理药品、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的区域

  大通天成承接长春市全域药品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代办业务,业务覆盖南关、朝阳、宽城、二道、绿园、双阳、九台七大市辖区,同步受理农安县、榆树市、德惠市、公主岭市全部县域企业申报需求,长春各经开区、新区医药主体均可对接办理。团队深耕吉林医药资质代办业务,熟稔省级药监备案细则、人员核查标准与线上提报流程,针对性解决企业缺少执业药师、制度文稿编撰不完善、域名资料不符等申报难点。从前期企业资质筛查、专业技术人员匹配,到整套申报文书编制、网报递交、跟进审核答疑实行全流程托管,依托本地常年实操经验规避申报漏洞,压缩备案周期,助力长春各类医药商贸、健康科创企业快速办结合规备案。

  本文介绍了药品医疗器械网络信息服务备案的相关知识,全面了解长春药品医疗器械网络信息服务备案办理流程、条件攻略的文章,如果您需要办理药品医疗器械网络信息服务备案(原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资质可以通过大通天成在线客服与我们联系,也可以拨打我们的电话13391522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