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企业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新政策,告知承诺审批

更新时间:2025-01-26 20:29 | 发布时间:1年前 | 文章栏目:影视资质

  近期,北京企业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热度不减,但2021年起,北京就推出了新政策,具体内容结合北京广电局发布的办理指南一起来看看。如果您需要代办可以点击文章底部或右侧“在线客服”与我们联系。专人一对一服务,为您办理企业资质保驾护航。

北京企业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新政策,告知承诺审批

  一、北京企业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新政策

  2021年9月18日起,《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关于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设立审批实行告知承诺的实施意见》(京广电发(2021]117号)正式实施了!

  二、什么是告知承诺审批?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告知承诺审批,是指北京市广播电视局编制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设立审批的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直接作出许可决定的审批方式。

  三、告知承诺审批的基本流程是怎样的?

  1、编制、公示告知承诺书。申请人可通过首都之窗、北京市广播电视局网站自行下载告知承诺书。

  2、申请人承诺。申请人认真阅读告知承诺书,知晓办理条件,清楚未履行承诺的法律责任及违诺失信后果。

  3、告知承诺书生效。告知承诺书一式两份,经北京市广播电视局盖章、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4、受理和决定。经审查符合办理条件的,审批部门当场作出许可决定(网上申请的,自受理后不超过0.5个工作日)

  5、制证送达。审批部门自作出许可决定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制作《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并依法送达申请人。

  四、告知承诺书的内容都有什么?

  主要有申请单位基本信息、事项名称、法律依据、办理条件、申请材料及标准、违诺失信惩戒措施、政府部门职责、申诉渠道、申请人承诺等内容。

  五、告知承诺有什么注意事项?

  申请人须对作出的承诺负责,切勿作出虚假承诺。通过告知承诺方式取得许可后,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将对申请人履诺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申请人违诺或虚假承诺的,追究相应法律责任,并纳入信用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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