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申请条件(文网文许可证如何办理)

更新时间:2024-04-26 05:27 | 发布时间:1年前 | 文章栏目:文化资质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申请条件(文网文许可证如何办理)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申请条件(文网文许可证如何办理)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也称为文网文许可证,主要是在互联网上从事文化经营活动的资质。其中包含网络动漫、网络游戏、艺术品展示等内容。跟很多相关资质有相似之处,可以根据平台的发展按要求去办理。那公司要从事相关内容,如何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呢?申请条件是什么?一起来看看下面的内容.

  一、办理网络文化许可证的申请条件是什么

  1、有单位的名称、住所、组织机构和章程;

  2、有确定的互联网文化活动范围;

  3、具有合法的互联网文化产品来源渠道或互联网文化产品生产能力;

  4、有取得相应从业资格的业务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5、有100万以上的注册资金、适应互联网文化活动需要的设备、工作场所以及相应的经营管理技术措 施;

  6、符合文化部关于互联网文化单位总量、结构和布局的规划。

  二、办理网络文化许可证的材料是什么

  1、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申请表;

  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公司最新章程;

  4、企业股东、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简历,股东如有法人股东的,须提供法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章程,以及上述法人股东中法定代表人、每个自然人股东的身份证复印件和个人简历;

  5、验资报告复印件(资金来源、数额及其信用证明);

  6、8名业务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明和学历证明(或职称证明);

  7、注册地址和经营地址的房产权属证书。租赁场地经营的,还应当提交租赁合同或者租赁意向书,房产证复印件须产权人签名或盖章;

  8、网站域名登记证明,非申请法人单位注册登记的域名还应有转让协议。

  同时需要注意,网络文化许可证办理后,是可以进行续期的,在网络文化许可证到期前一个月进行申请,如果过期后就只能重新申请网络文化许可证。

  三、如果企业没有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将会有什么后果呢?

  根据《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未经批准,擅自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责令停止互联网文化活动,处1000元以下罚款。

  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提供含有本规定第十七条禁止内容的互联网文化产品,或者提供未经文化部批准进口的互联网文化产品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责令停止提供,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000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0000元;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今天关于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申请条件(文网文许可证如何办理)的内容就介绍完了,如果您对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有办理需求,欢迎咨询我们公司,可以通过网站在线联系。也可以拨打我们的电话010-633569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