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丢失或损毁如何补办

发布时间:2023-05-24 13:43 | 文章栏目:电力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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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丢失或损毁如何补办

  一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是本文主要内容。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分为承装、承修和承试,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和五级,一级是最高级,今天我们就来看看最高级如何申请,企业要符合的条件等内容。需要咨询或办理可以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直接与我司在线客服沟通。

  一、一级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申请条件

  第二条取得一级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以从事所有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活动。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法人资格和完善的组织机构;

  (二)净资产6000万元以上;

  (三)最近3年内承担过下列第1子项所列工程以及第2、第3子项所列工程任意一项,且工程质量合格:

  1.330千伏以上电压等级变电站2座或者220千伏电压等级变电站5座;

  2.330千伏以上架空线路300公里或者220千伏架空线路500公里;

  3.220千伏以上电缆线路80公里或者跨越塔标高100米以上的跨越工程1项。

  (四)最近3年内从事电力设施安装业务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2亿元以上;

  (五)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电力设施安装管理工作的经历,具有电力相关专业高级技术任职资格;

  (六)专业技术及经济管理人员70人以上,其中具有电力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50人以上;

  (七)电力相关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15人以上;

  (八)持进网作业许可证电工120人以上,其中高压电工70人以上,特种电工20人以上且各专业人数不少于5人;

  (九)专职预算、质检人员各3人以上,安装工长20人以上;

  (十)健全有效的安全生产组织和制度,依法开展安全培训工作,专职安全监督人员5人以上;

  (十一)与可承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具设备;

  (十二)健全的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二、一级承修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申请条件

  第八条取得一级承修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以从事所有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维修活动。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法人资格和完善的组织机构;

  (二)净资产4800万元以上;

  (三)连续2年以上从事330千伏以上线路及变电设施维修活动的经历或者连续3年以上从事220千伏线路及变电设施维修活动的经历;

  (四)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电力设施维修管理工作的经历,具有电力相关专业高级技术任职资格;

  (五)专业技术及经济管理人员50人以上,其中电力相关专业工程技术人员30人以上;

  (六)持进网作业许可证电工80人以上,其中高压电工50人以上,特种电工15人以上;

  (七)健全有效的安全生产组织和制度,依法开展安全培训工作,专职安全监督人员5人以上;

  (八)与可承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维修机具设备;

  (九)健全的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三、一级承试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申请条件

  第十四条取得一级承试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以从事所有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试验活动。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法人资格和完善的组织机构;

  (二)净资产4800万元以上;

  (三)连续2年以上从事330千伏以上线路及变电设施试验活动的经历或者连续3年以上从事220千伏线路及变电设施试验活动的经历;

  (四)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电力设施试验管理工作的经历,具有电力相关专业高级技术任职资格;

  (五)专业技术及经济管理人员50人以上,其中电力相关专业工程技术人员35人以上;

  (六)持进网作业许可证电工35人以上,其中高压电工10人以上,特种电工15人以上;

  (七)健全有效的安全生产组织和制度,依法开展安全培训工作,专职安全监督人员5人以上;

  (八)固定经营场所总面积6000平方米以上,各类专业试验室和试验330千伏以上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试验场所及设备;

  (九)健全的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四、持证单位合并、分立后许可证办理

  1.原持证单位被吸收合并后,新设单位可以按照原持证 单位的许可证类别等级重新申请吗?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答:可以。应提交许可证申请表、单位合并相关材料, 包括合并批准文件、各方签订的合并协议、股东大会合并决 议等。

  2.原持证单位分立后产生的新设单位可以按照原许可证 类别等级重新申请吗?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答:可以。应提交许可证申请表、单位分立相关材料, 主要包括分立批准文件、分立前单位股东大会分立决议等。 根据 36 号令有关规定,分立后至多一个单位可承继分立前 单位从事同类活动的业绩。 因此只有一个分立后的新设单位 可以按照原许可证类别和等级申报,其他新设单位同时申请 该类别许可证的,按首次申请办理。

  五、许可证丢失或损毁可以补办吗?需要什么材料?

  答:许可证丢失或损毁的,应当及时向颁发许可证的派 出机构申请补办,并提交下列材料:

  (1) 许可证补证申请表;

  (2) 损毁许可证原件或者许可证遗失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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